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組織開展的食品抽檢結果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金牛區匯天下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由山西晉川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西杏花酒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1年12月6日,南京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通過網購方式在金牛區匯天下食品經營部(拼多多店鋪名稱:興旺酒行)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山西晉川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西杏花酒(規格型號:450ml/瓶酒精度:53%(V/V);生產日期:2006-12-09;委托生產企業:山西杏家春酒業有限公司)。經檢驗,“酒精度”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調查處置情況
成都市金牛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3日對金牛區匯天下食品經營部住所地實施現場檢查,現場查明該地址實際為成都某眼鏡有限公司所在地,未查見金牛區匯天下食品經營部。且該眼鏡公司所掛營業執照顯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也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抽樣單位金牛區匯天下食品經營部代碼不一致。
成都市金牛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金牛區匯天下食品經營部列入經營異常信息,并于2021年12月28日將案件信息移送第三方平臺拼多多住所地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