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場分局,有關檢驗機構:
為夯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功能定位,進一步加強本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提升抽查威懾力和影響力,在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我局組織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若干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若干意見.doc
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若干意見
為夯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功能定位,強化監督抽查與現場檢查、檢驗檢測、行政執法的銜接,提高監督抽查效能,提升抽查威懾力和影響力,更好適應當前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形勢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升抽查效能,行動要“快”
提升監督抽查工作效能,重點強化快速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是強化監督抽查抽樣環節的現場檢查,快速發現問題。抽樣人員在實施抽樣時,同步排查相關經營者是否存在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對不需通過抽樣檢驗即可判定的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線索,第一時間通報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二是建立“即檢即報告、即送達即處置”的不合格產品處置快速反應機制。檢驗機構對疫情防控、專項整治等重點產品,第一時間安排檢驗,第一時間出具檢驗報告;發現影響人身健康安全的重要指標不合格時,第一時間報告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收到檢驗機構報送的不合格初檢報告后,第一時間移交本市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同步啟動異議處理程序。各區市場監管部門收到不合格初檢報告后,應當第一時間組織執法人員送達相關經營者,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并同步對經營者現場進行深入調查取證,督促經營者采取不合格產品風險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進行整改。
二、堅持問題導向,靶心要“準”
監督抽查以發現問題、整治隱患為基本原則,堅持問題導向、關注重點產品、聚焦關鍵項目、跟蹤問題企業,提升抽查的靶向性。
一是關注重點產品。依據重點產品質量監控目錄,結合監督抽查、行政處罰、投訴舉報、產品召回等監管信息,強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研判評估,科學制定監督抽查計劃,將抽查對象聚焦在風險程度高的產品上,做到每年一級風險產品覆蓋率達到100%,“十四五”期間實現重點監控目錄產品監督抽查覆蓋率100%。
二是聚焦關鍵項目。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關注涉及人身安全、消費者反映集中的檢驗項目,進一步提升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精準性,將有限的檢驗資源集中到風險高的項目上。
三是跟蹤問題企業。將上年度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列入監督抽查跟蹤抽查名單,強化跟蹤監管力度。對企業信用風險高和較高的企業,按相應比例落實加嚴監管的要求,優先列為雙隨機抽查對象。
三、強化結果處理,落實要“嚴”
監督抽查不合格后處理是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的重要抓手,是解決產品質量問題的關鍵環節。要強化抽查與執法的銜接,不合格產品整改復查和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并重;強化監管手段的協同,切實發揮監督抽查工作效能。
一是做到不合格必處理。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經營者,要及時啟動不合格后處理程序,積極運用問題產品下架收回、限期整改、組織復查等措施,落實后處理工作閉環,及時消除質量安全隱患。針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由檢驗機構出具質量整改建議書,幫助相關經營者分析問題原因,明確整改方向。對于不合格率較高的品類,要組織開展質量分析,研究整治措施,以集中解決問題的方式提高行業產品質量。
二是做到嚴重者必處罰。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對產品質量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的,失效、變質的,偽造產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等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情形(以下統稱“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情形的”),堅決依法查處,嚴厲打擊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嚴格對于情節輕微“不予立案”的審批處置。對存在管轄權爭議的,市局將積極運用指定管轄,強化對跨區之間后處理案件的指導。充分用好監督抽查的問題線索,在依法查處生產者、銷售者違法行為的同時,對上下游經營者進行追查,追究相關經營者法律責任。
三是開展行政約談。對轄區內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情形的生產者,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組織開展行政約談;對連續兩年以上國家監督抽查或本市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生產者,市市場監管局要會同相關區市場監管局、行業協會組織開展行政約談;對社會影響力較大、行業領先的經營者存在監督抽查不合格的,市市場監管局可以根據監管需要,會同相關區市場監管局、行業協會組織開展行政約談。
四是嚴格“列異”“列嚴”。對于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生產者、銷售者,要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于實施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或者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受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告,經公告后復查仍不合格等質量安全領域違法行為,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較重行政處罰的生產者、銷售者,要依法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五是強化協同和聯合懲戒。組織監督抽查的部門要在依法公開和提供公眾自主查詢監督抽查結果、逾期不改正公告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抽查結果信息向行業主管、使用領域監管等部門科學、精準推送的機制。強化信用聯合懲戒,將不合格信息納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并記于經營者名下。
四、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監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確進一步強化監督抽查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充分發揮監督抽查在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的主導和威懾作用,要細化任務目標,落實責任到位,強化工作保障,全面做好監督抽查工作。
一是要強化信息化保障。本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雙隨機系統經過不斷完善優化,功能已覆蓋任務下達、抽樣、檢驗、公告、后處理等多個環節,基本滿足監督抽查全流程管理要求。各區市場監管局應指定專人對接負責,做好相關信息化保障。
二是要強化能力建設。要聚焦主責主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定期組織開展監督抽查、行政執法、重點產品現場檢查專題培訓,打造一支業務精、能力強、敢打硬仗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要完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專家庫,建立常態化專家溝通和咨詢機制,在后處理、約談、質量分析、行政執法等監管場景中,切實發揮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智囊團”作用。
三是要強化監督考核。建立監督抽查后處理工作質量評價機制,強化對后處理規范性、有效性、立案情況等工作目標的考核。組織開展后處理優秀案例評比,監督考核及評價結果將納入對區政府質量工作的考核內容。繼續完善檢驗機構工作質量管理,將抽樣環節問題發現、不合格檢出率等指標納入考核,評價結果納入監督抽查政府采購投標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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