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歐盟委員會發布實施條例(EU)2023/2430,制定關于水果和蔬菜類別、某些水果和蔬菜加工產品以及香蕉類別是否符合銷售標準的檢查規則。主要內容包括:
(1)主題和范圍。條例規定了以下方面的規則:在所有營銷階段,檢查授權條例(EU)2023/2429第1條所述行業和產品是否符合營銷標準;以及合格性檢查后的不合格通知要求。
(2)檢查是否符合銷售標準的一般規定、主管當局和檢查機構。
(3)成員國應根據本條規定的條件,建立授權條例(EU)2023/2429第1條所述部門和產品的貿易商數據庫。
(4)成員國可授權根據第5條所述符合性檢查被歸入最低風險類別的貿易商,應其要求提供符合銷售標準的特別保證情況。
(5)符合性檢查。成員國應確保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以適當的頻率有選擇地開展合格性檢查,以確保遵守條例(EU)No 1308/2013第75條和第76條以及授權條例(EU)2023/2429規定的營銷標準,并查明可能存在的欺詐或欺騙行為。
(6)批準第三國在向歐盟進口前進行的符合性檢查。
(7)成員國如發現來自另一成員國的貨物因包裝時可發現的缺陷或變質而不符合銷售標準,應立即通知可能有關的成員國,包括貨物包裝地的成員國。成員國如發現來自第三國的某批貨物因不符合銷售標準而被拒絕放行進入自由流通,應立即通知可能有關的成員國和附件IV所列的有關第三國。成員國應在下一年的6月30日之前,將某一年度所有銷售階段的檢查結果概要通知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其他成員國。對于來自附件IV所列第三國的進口商品,通知應包括上一年度因不符合銷售標準而被拒絕放行自由流通的商品批數。
(8)條例自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的第20日起生效;自2025年1月1日起適用;條例具有全面約束力,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30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