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檢出黑龍江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哈爾濱市香坊區龍園翟三蔬菜批發行銷售的上海青。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廈門海關技術中心檢驗,哈爾濱市香坊區龍園翟三蔬菜批發行銷售的上海青(生產日期2023年7月26日)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經營者信息:哈爾濱市香坊區龍園翟三蔬菜批發行,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學府路518號龍園畜產品批發市場H區231號。
(二)風險控制措施
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經調查哈爾濱市香坊區龍園翟三蔬菜批發行購進該批次不合格上海青100公斤,已全部銷售,經營者已組織召回。經溯源調查,該批次不合格上海青系該經營者從哈爾濱市南崗區王崗鎮前興隆村種植戶何玉龍處購進。
(三)核查處置情況
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于2023年9月5日對哈爾濱市香坊區龍園翟三蔬菜批發行進行了立案調查。哈爾濱市香坊區龍園翟三蔬菜批發行銷售不合格上海青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但鑒于哈爾濱市香坊區龍園翟三蔬菜批發行履行了食品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對其作出免予行政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79.2元人民幣的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哈香市監物流罰字〔2023〕53807號)。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