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穩定,邢臺市市場監管系統堅決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決策部署,聚焦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以生活必需品、防護用品和消殺用品為重點,持續加強監督檢查和專項抽檢,保持嚴懲重處的高壓態勢,現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內丘縣興客隆煙酒門市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14日,內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時,發現內丘縣興客隆煙酒門市銷售的米、面未明碼標價,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內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擬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李某某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14日,根據舉報線索,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時,發現威縣章臺鎮章華堡村李某某門市銷售的食品未明碼標價,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擬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寧晉縣錫俊超市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15日,寧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時,發現寧晉縣錫俊超市銷售的小米未明碼標價,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寧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擬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河北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邢臺分公司經銷的冷鮮肉涉嫌未按規定貯存案
2021年1月15日,根據舉報線索,信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時,發現河北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邢臺分公司銷售的冷鮮肉未按規定進行貯存,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抽樣送檢,該批次冷鮮肉未發現質量問題。信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齊某某涉嫌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16日,根據舉報線索,邢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時,發現信都區齊某某門市銷售的土豆、黃瓜等蔬菜未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邢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擬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