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壓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構建自律、他律和國律相結合的監管模式。
浙江省作為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之一,工作落實早、抓得緊,已取得初步成效。前不久,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出臺了《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綜合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將《實施辦法》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以及相關工作進展編發成工作簡報,供各地參考借鑒。
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信用“531X”工程部署要求,為加快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監管體系,建立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機制,2020年9月,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出臺《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綜合監管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強化信用監管,健全信用體系法律法規,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一、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出臺《實施辦法》的背景
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實現信用基礎性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為基礎的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基本建成,信用監管體制基本健全。同年12月,原農業部出臺《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到2020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基本建成,重點生產經營主體的信用信息基本實現全覆蓋。
浙江省政府、省發展改革委也相繼出臺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2017年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出臺《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加強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但是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一些生產經營者誠信意識淡薄,制假售假、違規使用投入品、非法添加使用禁用藥物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打擊了消費者的信心,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缺失問題。為此,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特出臺《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信用綜合監管實施辦法(試行)》。
二、《實施辦法》主要內容和指標體系設計
《實施辦法》分為六章,共二十三條,主要包括適用范圍、職責分工、信息歸集與信用評價、嚴重失信名單、評價指標有效期與信用修復、評價結果應用等內容。信用評價標準采用扣分制,總分為1000分,包括公共基礎信息(300分)和行業生產行為信息(700分)兩部分,共由10個一級指標、23個二級指標組成,包含主體基本情況、生產管控、檢驗檢測、追溯管理、質量提升、違法違規、安全事故等內容。評價結果劃分為A(優秀)、B(良好)、C(中等)、D(較差)、E(差)五個等級以及嚴重失信名單,評價指標和劃分區間可根據需要適時進行迭代優化、調整。
三、以出臺《實施辦法》為契機,聯動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工作
?。ㄒ唬┐罱ㄐ庞闷脚_。開發“浙江省農業生產主體信用評價平臺”,該平臺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系統、省農資監管與服務信息化平臺、省農業執法智能處理系統、省智慧畜牧業云平臺等實現數據互通、自動評分。
?。ǘ崟r動態評價。建立2.3萬家規模主體的信用檔案,在形成量化評分的基礎上,結合日常的網格化監管、生產主體生產行為、監測檢測、巡查檢查數據等,在信用平臺上每天自動評價,周期性動態更新,覆蓋所有主導產業。
(三)建立共享機制。信用評價結果可實時共享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市場“互聯網+監管”平臺,納入“雙隨機”抽查監管機制,對于信用等級A、B級主體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信用等級C級主體保持原有抽查比例和頻次,信用等級D、E級主體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四)加強結果運用。信用評價結果已應用于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同時對于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主體,在參與申請評優評先、品牌推選、展示展銷及有關支農資金等政策方面進行重點審查,取消或限制享有相關政策,積極營造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良好氛圍。
來源: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