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 《大連市市場監管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免罰清單》的通知 (大市監聯 [2021] 4 號)
核心提示:為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司法局于2020 年 8 月 28 日聯合印發了 《關于在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推行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免罰制度的意見》 (大市監 也2020頁 72號) , 并以清單形式列明了 36 個可適用告知承諾免罰制度的輕微違法行為。 目前, 鑒于 《 意見》 所依據的各類法律、 法規及規章進行了多次釋改廢, 為緊密銜接上位法的變化, 現對 《意見》 中所附的 《 大連市市場監管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免罰清單》 進行動態調整, 請各部門遵照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