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張家港市餐飲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餐飲單位全體從業人員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兩日內完成一次全員核酸檢測。
二、各餐飲單位每日做好員工的核酸檢測查驗及日常健康監測工作。接觸農貿(批)市場供貨人員的采購、后廚等工作人員嚴格落實核酸檢測“兩日一檢”,其他人員實行“三日一檢”。
三、各餐飲單位應于入口處設置外賣取餐臺,設置“一米線”,實行無接觸式取餐。
四、各餐飲單位采購進貨應采用線上訂購、送貨上門等非接觸式交菜方式,做好工作中的個人防護措施、加工經營場所及工具的消毒消殺。
五、各餐飲單位暫停外地采購,由專人負責購菜來源追蹤確認,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強化進口冷鏈食品和來自中高風險地區食品的防疫管理。如近期購菜來源與上海、南通、昆山、常熟市場有交集的,須第一時間向屬地社區(村)報備。
六、第三方外賣平臺應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外賣騎手核酸檢測按要求“應檢盡檢”。
七、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實行核酸檢測“兩日一檢”。配送公司為學校配送的食品不得從外地采購,嚴格執行非接觸式配送。
八、上述餐飲單位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團餐配送企業、從事外送外賣經營的餐廳、快餐店、咖啡廳、茶室等,應嚴格落實防疫主體責任。對未按防疫要求執行并造成疫情傳播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相關要求動態調整。
讓我們攜手同心、共克時艱,共筑疫情防控安全網,共守幸福平安家園。
張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指揮部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