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3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檢出6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餐飲用具,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海西州德令哈市吉爾達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共和分公司的筷子,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二)海西州德令哈市璀璨星辰飯店有限公司的小盤,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三)果洛州班瑪縣錫德隆冷凍食品店銷售的豬肉,其中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海東市互助縣天天農貿市場有限公司銷售的山藥,其中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西寧市湟中區青海浙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豬肉,其中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國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六)黃南州同仁市熱貢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許昌市魏都區康名苑豆制品廠生產的腐竹,其中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譜安信(青島)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對抽檢發現的6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餐飲用具,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餐飲用具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餐飲用具,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
廣大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餐飲用具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