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對食用農產品、飲料、糕點、蔬菜制品、調味品、糧食加工品、酒類、餐飲食品、豆制品、水產制品、蜂產品、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罐頭、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添加劑、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共24類食品 676批次進行抽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十堰、鄂州、剃門、孝感、咸寧、隨州、恩施等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
本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詳見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