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飼養的牛突然死亡,死因不明,不僅不作無害化處理,竟然還為了挽回損失私自將其出售。殊不知損失未挽回,卻因此觸碰法律紅線,得不償失。近日,騰沖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
案情介紹:
2023年3月,被告人董某家人向騰沖市公安局報警稱自養牛死亡三頭,懷疑被人投毒。騰沖市公安局在調查中發現,三頭死因不明的牛已經被董某以5800元的價格私自出售給王某(另處)、楊某(另處)。王某、楊某二人購買后將三頭死牛運輸至陳某(另處)的屠宰場加工。同日,騰沖市公安局與騰沖市農業農村局在屠宰場將三頭已做剝皮、開膛處理的黃牛查獲。經保山市農業農村局認定,該3頭死亡黃牛的死因不明。
騰沖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董某銷售死因不明畜類3頭,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考慮到董某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最終,法院根據董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后果和認罪悔罪表現,并結合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判處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扣押在案的人民幣58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切實的民生問題。養殖戶如發現畜禽病死,要及時向當地動物檢疫部門報告。對于畜禽死體,依法應在符合防疫條件的地方作無害化處理。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肉類食品要到正規商店或農貿市場,不要貪圖便宜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同時,也要告誡食品行業從業者,要杜絕僥幸心理,依法合規經營,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食品不得銷售,切莫讓不法利益蒙蔽了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