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務、宣傳、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文化和旅游、國資、市場監管、煙草、藥監主管部門:
便利店是以滿足日常便利性消費需求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具有購物便利快捷,商品品類精細,品牌豐富等特點,是重要的便民服務業態之一。在改善民生、擴大消費、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著店鋪選址難、運營成本高、行政許可周期長、搭載服務種類有限、品牌連鎖便利店門店總量不足、服務功能不完善等問題。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2號)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省政府工作報告中的工作部署,按照商務部年度重點工作安排,推動我省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優化便利店發展環境,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優化網點布局,拓展發展空間
(一)保障便利店網點布局。對新建城市居住區和舊城區改建項目,按照有關配置標準和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商業服務設施。落實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確保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比不低于10%。完善街區商業生態配置指標,每社區配置不少于1個便利店,2021年底前實現城市社區全覆蓋。居住項目規劃按10-20平方米/千人標準預留便利店業態空間,每個社區按不少于1個便利店的配置指標完善街區商業業態。確保便利店等配套商業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進一步固化用途功能,保障便民服務網點布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便利店網點布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依據租金市場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區域最高租金限價標準,推動企業減少同質化競爭。推動各市在便民服務設施空間條件不足的社區內,設置符合規范的廂式智能便利設施(廂式便利店、智能貨柜),搭載蔬菜零售、早餐等服務功能,補齊便民設施短板,滿足居民便利消費的需求。鼓勵品牌連鎖企業在農村區域建設鄉(鎮)、村兩級連鎖便民服務體系。(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拓展便利店發展空間。支持屬地政府、居委會和產權單位采用共治自治的方式,利用疏解整治騰退出的空間資源;鼓勵引導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利用疏解整治騰退出的空間資源;引導開放公共服務單位所屬空間資源,在機場、地鐵、火車站、樓宇、學校、體育場館、醫院、公園、經濟功能區、有條件的辦公場所等單位引入品牌連鎖便利店,優化便民服務網點布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
(四)優化證照辦理。進一步優化連鎖經營企業審批手續,依法依規辦理“一照多址”登記;支持有條件的地市對符合條件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試行“一照多址”。優化品牌連鎖便利店配送車輛辦理市區通行證辦理流程并設置臨時卸貨區。(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經營許可。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手續,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品牌連鎖便利店開展部分熱食、生食、糕點類食品以及自制飲品的現場制售。支持連鎖便利企業經營專賣商品,經營圖書報刊業務實行“總部審批、單店備案”。推進便利店搭載零售圖書、音像制品及報刊等業務,支持便利店企業自營或與有出版物經營許可的企業合作經營,豐富便利店服務功能。(省委宣傳部、省市場監管局、省文旅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簡化藥品經營審批。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許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簡化有關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省藥品監管局負責)
(七)簡化煙草經營審批。品牌連鎖便利店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減免店面距離的限制,為連鎖便利店卷煙經營提供便利條件。縮短入網訪銷配送期限,自領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實現首次訂貨,在訂貨后最近的送貨周期安排送貨。(省煙草管理局負責)
(八)降低運營成本費用。全面推動落實工商用電同價政策,加大對轉供電主體違規收費查處力度,確保降電價成果真正惠及便利店企業。(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執法檢查規范減壓。按照相關工作要求,減壓和規范消防、環保、食品安全等現場檢查和核查,在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的前提下,對便利店企業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經營項目的,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實施設備和布局的,同時不改變經營項目的,不再進行現場核查。(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堅持連鎖品牌發展,增強商品服務供給
(十)創新連鎖經營模式。改變傳統連鎖經營靠門店數量疊加的粗放發展模式,加強“六統一”,即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門店管控、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進一步明確便利店業態標識牌匾的設置位置、體量、形式、色彩和照明等要素,指導企業規范設置牌匾標識,突出企業經營特色,增強品牌知名度,提高消費者對品牌連鎖企業的認可度。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多業態融合新型連鎖,將便利店和餐飲、藥店、書店等業態融合發展,把大賣場、社區超市、便利店等服務民生的大、中、小業態通過連鎖經營有機結合,形成立體化連鎖體系,織密便利消費網格,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需求。加大對企業品牌及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為企業依法維權提供支持。(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十一)增強商品供給。擴大鮮食產品銷售,增加適應便利消費特點的小包裝商品、半成品、短保質期冷鏈食品,提供簡餐、飲品等現場制售服務,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發展自有商品品牌,開發差異化、個性化、特色化商品,提高自有商品經營比重,加強食品安全保障,提高商品品質。支持自建鮮食工廠,或與相關企業聯合開發鮮食產品,建立全程冷鏈配送系統。鼓勵發展生鮮便利店,滿足居民就近買菜需求。便民商業設施為公益屬性,支持各市新增行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中,將新建和擴建為連鎖便利店等企業提供主食、副食、調料等配送的中央廚房和食品制造排除在食品制造業管理措施之外。(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便民服務功能優化升級。發揮便利店的便民服務功能,搭載代扣代繳、代收代發、養老家政、廢舊商品回收等便民服務項目。鼓勵企業延長營業時間,增設24小時便利店,滿足夜間消費需求。對標業內領先企業,建立高水平服務標準體系和實施體系,優化服務流程,加強誠信建設,提高服務體驗。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開辦供水、供氣、供電、醫療、教育等服務,提高居民辦理便利度。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總部所在地商務部門主動對接公安機關,有序開通多種形式的城市報警,開通城市報警服務功能。(省商務廳、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倡導綠色消費。引導品牌連鎖企業倡導綠色消費方式,在商品包裝、外賣包裝等方面,秉持節約、綠色、環保理念,減少浪費、減輕環境壓力。適當加大對連鎖便利店企業門店節能改造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企業更新使用節能設備設施,推動綠色循環消費。(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四、堅持智能化發展,提高技術創新應用能力
(十四)發展智慧服務。鼓勵品牌連鎖企業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建立與消費者無縫、持續連接,推廣自助結算、掃碼支付、刷臉支付等移動支付技術,鼓勵采用數字貨架、電子價簽、無線射頻等商品管理技術,提升服務智能化,優化消費體驗。支持品牌連鎖企業運用商品和消費數據,優化門店選址、商品陳列和業態布局,提升居民便利度。(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十五)建設智慧供應鏈。推進供應鏈各節點之間的數字化互聯互通、無縫對接,建立由消費大數據驅動,客戶營銷、商品采購、庫存管理、訂單管理等全過程高效協同的智慧供應鏈,實現智能選品、精準采購、高效配送。(省商務廳、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水平
(十六)創新連鎖經營模式。進一步明確許可審查標準,允許便利店內設置就餐區域。支持品牌連鎖企業通過直營連鎖、加盟連鎖等多種模式跨區域拓展,鼓勵強強聯合共同開拓市場,加大對科技型創業企業的支持。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改造提升老舊小商店、雜貨店、副食店、小賣部等,擴大連鎖經營規模,提高經營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促進消費提質升級。(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十七)提升連鎖經營能力。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做強商業特許經營體系建設,發展多店加盟、內部加盟、品牌授權經營。鼓勵各市給予品牌連鎖便利店的加盟店在許可證辦理、優惠政策等方面與直營店同等待遇。支持各市加大便利店等零售專業人才培育,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職業院校等多方作用,通過開展校企合作、開設便利店等零售業專項課程,增強行業發展內生力。(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十八)綠色環保流通體系建設。支持連鎖便利店企業采用專業化第三方物流服務,實施共同配送、統一配送,建設集約、高效、智慧的物流配送體系。推行綠色物流經營、綠色運輸管理、綠色儲存管理、綠色流通加工管理等,支持便利店與其它零售業態物流配送協同。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設立倉儲配送中心和前置倉,提供配送效率。(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交通廳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