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公共餐具飲具消毒管理條例》已于2020年9月29日經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準,經廣安市人大常委會第26號公告公布,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全省首部規范餐具飲具消毒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共6章38條,分為總則、集中消毒、自行消毒、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體例精簡、內容細實。《條例》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明確了自行消毒的概念和適用對象,擴展了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涵蓋范圍,將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經營店、群體性聚餐的專業加工服務者納入監管范圍。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細化清洗消毒過程控制要求,針對行業存在的普遍問題和典型問題,《條例》對加工場所、人員配備、設施設備、過程要求等進行全面細化、延伸。
三是明確集中用餐單位行政主管部門的責任,要求加強公共餐具、飲具衛生安全教育和管理,防范衛生安全風險。
四是對日常檢查不合格和一年內兩次抽檢不合格的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公共餐具、飲具,明確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暫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