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定不移落實“四個最嚴”,堅決打擊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做到露頭就打、重拳出擊,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違法案件。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榮成市吉泉昊保鮮庫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速凍食品案
2020年9月27日,市市場監管局對榮成市吉泉昊保鮮庫實施監督檢查,查明當事人生產經營的速凍食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暫未銷售,無獲利。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沒收速凍食品75箱,罰款10000元。
案例二:
威海海悅紡織有限公司生產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四季花邊方枕案
2020年9月21日,市市場監管局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移送抽檢不合格信息,標稱威海海悅紡織有限公司生產的四季花邊方枕經抽樣檢驗,纖維含量項目不符合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沒收四季花邊方枕2個,沒收違法所得39.2元,罰款817.5元。
案例三:
曲英娟經營未取得批準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案
2020年5月7日,市市場監管局對曲英娟經營的金竹堂染發膏進行監督抽檢。經檢驗,抽樣樣品的產品標簽標識指向不明、檢出批件未標識的染發劑。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三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140元,罰款280元。
案例四: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雙亞化妝品店經營未經檢驗的進口化妝品案
2020年10月27日,市市場監管局在嚴厲打擊違法經營化妝品專項稽查行動中,查明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雙亞化妝品店經營的進口化妝品外包裝無中文標識,且未能提供《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沒收26件進口化妝品,沒收違法所得551元,罰款1653元。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企業和市民,如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