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區新聞辦說,崇明執法人員近日在一非法捕撈野生螺螄的犯罪團伙捕撈、交易過程中,當場抓捕6名犯罪嫌疑人,繳獲3500斤野生螺螄。
根據市農業農村委相關公告,自今年2月16日以來,本市已全面進入內陸禁漁期;今年開始,長江流域也開始實行為期十年的禁捕。在規定流域里,超過1000斤的非法捕撈行為需要被移交至公安部門接受處理。
3月14日下午,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執法大隊在廟鎮保安村發現多人正在運送交易非法捕撈的野生螺螄。到達現場時,當天從泯溝里新鮮捕撈上來的螺螄剛剛卸貨,14個大筐和10個滿滿當當的蛇皮袋散落一地,捕撈的工具堆疊在運貨的小卡車和三輪車里,現場還搜出一本交易賬本,記錄著從開春以來進行的所有野生螺螄交易。
警方對現場的螺螄進行稱重,數量高達3500斤。據了解,他們每天早上出去,在各個水域進行流轉,使用市面上普通的工具進行捕撈,傍晚的時候收網回家,平均一兩天和收購者聯系,以兩元一斤的單價賣給收購者。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派出所對案件涉及的其他相關捕撈者還將繼續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