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準確把握新時代漁政執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強水域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漁業高質量發展,為“十四五”時期加快推進現代漁業建設開好局、起好步,根據《湖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湖北漁政亮劍 2021”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鄂農函〔2021〕58 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市“武漢漁政亮劍2021”系列執法行動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一)2021 年全市漁政執法管理工作和“武漢漁政亮劍2021”系列執法行動,在省農業農村廳的領導下,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漁業行政執法機構負責具體落實。
(二)“武漢漁政亮劍 2021”成立指揮部,指揮長由市農業農村局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漁業漁政處負責人以及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包括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相關科室及漁業行政執法機構負責同志。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處,負責全市執法行動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等工作。
二、行動任務
(一)全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禁捕專項執法行動
1.主要任務。加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走訪摸排,深挖細查違法捕撈活動線索,高頻次開展巡查,持續打擊電毒炸等各類非法捕撈和破壞珍稀瀕危水生生物行為。加強非法捕撈多發高發時段和重點區域管控。加大汛期長江灘涂圍垸等監管力度,嚴防捕撈團伙夜間大肆攔網偷捕江魚。落實屬地責任,強化源頭治理,持續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嚴厲打擊“三無”船舶涉漁行為,推進船網生產、維修、銷售環節管控。規范休閑垂釣管理,嚴禁使用對水生生物資源破壞較大的釣具釣法,嚴厲打擊一人多桿、單線多鉤、長線多鉤等生產性垂釣作業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強化對電商平臺、水產市場、餐飲場所和漁具市場等經營環節的執法監管,推動長江野生江鮮禁售禁食。落實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漁政執法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漁政執法能力建設。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并落實網格化管理制度, 發揮協助巡護、社會監督作用,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
2.時間及范圍。全年,全市所有已實施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重點水域。
(二)全市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規范利用專項執法行動
1. 主要任務。貫徹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關于開展“清風行動”的通知》,依法依職能嚴格規范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行為,全面加強獵捕、人工繁育及展示展演場所監管。充分發揮舉報平臺作用,按職責分工及時受理違規經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舉報,快查快辦、嚴查嚴辦。加強科普宣傳,提高全社會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意識,引導樹立科學文明的飲食觀,摒棄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2.時間及范圍。全年,全市水生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市場、人工繁育及展示展演場所等。
(三)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專項執法行動
1.主要任務。加大水上執法力度,發現“三無”船舶以及套牌船舶從事涉漁活動,一律扣押處置。依托漁港、碼頭等船舶停泊點集中清理整治禁用漁具,嚴肅查處使用禁用漁具和網目尺寸嚴重偏離國家規定的行為,重點打擊使用攔河繒(網)、密眼網(布網、網絡子、地籠網)、滾鉤、燈光誘捕、迷魂陣等違規漁具進行捕撈的行為,依法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嚴打“拖(吸)螺螄” 等嚴重破壞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行為。
2.時間及范圍。全年,市內相關漁具生產經營企業及所有江、河、湖、庫等天然水域。
(四)全市打擊電魚活動專項執法行動
1.主要任務。保持高壓嚴打執法態勢,加強對舉報頻繁、存在時間長、群眾反映多的電魚行為高發、頻發水域執法巡查頻度,發現涉案電魚器具和“三無”船只一律沒收,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創新執法檢查形式,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對電魚違法線索進行深挖排查,嚴厲打擊違法制造電魚相關器具行為,依法取締制造電魚器具的黑窩點、黑作坊;對從事漁具銷售的商店、電商等商家和平臺開展監督檢查,發現銷售電魚器具的嚴肅查處,消除違法土壤。
2.時間及范圍。全年,市內所有水域及制造、銷售電魚器具的廠家(窩點)、商店、網站、電商等商家和平臺。
(五)全市水產養殖用投入品規范使用專項執法行動
1.主要任務。全面貫徹執行《漁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規定,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監管的通知》(農漁發〔2021〕1 號)安排部署,深入開展水產養殖用投入品規范使用整治,加強水產養殖場所定期巡查,嚴厲查處使用假劣水產養殖用獸藥、禁止使用的藥品與其他化合物、停用獸藥、人用藥、原料藥等違法行為。依法立案調查,按規定對養殖生產者使用“非藥品”“動保產品”“水質改良劑”“底質改良劑”“微生態制劑”等假劣獸藥養殖水產品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及時移交并依法查辦發現的假劣獸藥生產商、經營者有關線索。水產養殖者使用未取得許可證明文件的飼料與飼料添加劑及農藥、違反相關規定的,依法查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和培訓,引導養殖者使用國家批準的水產養殖用投入品。
2.時間及范圍。全年,市內所有水域水產養殖場所、相關假劣獸藥生產、經營場所。
(六)漁業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
1.主要任務。健全領導體制和機構隊伍,完善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防汛防臺、應急值守、事故調查處理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化培訓教育和應急處置。加強漁船漁港碼頭現場檢查,重點檢查漁船救生、通信、消防等安全設備安裝及使用情況,杜絕 “三證不齊”漁船從事漁業作業和水上運輸,嚴厲打擊漁船非法載客、超航區航行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2.時間及范圍。全年,市內所有江、河、湖、庫等天然水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突出重點和關鍵領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統籌安排、并行推進各項執法任務,并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分解任務,實現責任全覆蓋,確保執法成效。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明確1名處級負責同志擔任行動指揮部副指揮長,漁業漁政相關科室和漁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1名工作人員擔任聯絡員(見附件1)。聯絡員應按要求通過中國漁政管理指揮系統調度行動成效(樣表見附件2,填報要求另行通知)。
(二)加強執法宣傳。要將執法宣傳擺到更加突出位置,與執法行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充分利用宣傳欄、廣播、宣傳冊等方式,突出宣傳長江流域重點流域禁捕、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打擊非法捕撈、安全生產等內容。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擴大宣傳覆蓋面,加強“以案釋法”,特別是對重大漁業犯罪案件查處的宣傳,適時組織開展涉漁“三無”船舶和非法網具集中拆解、銷毀活動,推動涉漁犯罪案件在重點漁區進行公開宣判,強化警示作用,加強輿情監測, 及時發現執法行動中的熱點敏感信息,正面發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三)突出部門聯動。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積極溝通協調,統籌機構執法力量,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漁政聯合執法,形成水陸執法閉環。要主動加強與網信、工信、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市場監管、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并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推動建立完善聯合執法、聯合辦案機制,強化行刑銜接,提升執法效果。執法行動中,要查辦一批有影響力的大案要案,達到“查辦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四)主動接受監督。各區漁政執法機構要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設立并公布涉漁違法行為舉報監督電話,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積極發揮舉報平臺作用對群眾反映的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行動取得實效。要加強漁政執法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向社會公布典型案例,提高公眾參與意識。
(五)加強督導檢查。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和漁政執法機構要加大對所轄區域的督導檢查,對舉報頻發、問題較多的地方和重點水域,要組織執法力量開展專項行動,進行重點整治。我局將適時聯合公安部門進行巡航檢查和督察暗訪。
各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武漢漁政亮劍 2021”指揮部副指揮長、成員及聯絡員名單于4月2日前,上半年執法行動工作總結和禁漁工作總結于6月30日前、全年執法行動工作總結于12月5日前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處。聯系人:譚遠璧, 聯系電話:13212714846,電子郵箱:whyyyzc@163.com。
武漢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