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總局、省局統一部署,開展了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
其中,在重拳打擊農村地區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領域取得初步成效。
5月11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倉山區某食雜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RiderBull維生素飲料”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侵權飲料233箱、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市民:小編,能具體說說這是怎么回事兒嗎?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好的!
案件情況
日前,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稱倉山區蓋山鎮白湖村某食雜店銷售的“RiderBull維生素飲料”涉嫌侵犯“紅牛”系列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局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遂前往該食雜店檢查。經商標權利人鑒定,店內待銷的233箱“RiderBull維生素飲料”侵犯了“紅牛”系列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局立即予以立案調查,并依法扣押上述涉嫌侵權商品。經查明,該食雜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成立,侵權商品的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為18200元。5月11日,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該食雜店作出沒收233箱假冒紅牛飲料、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點評
本案中,被侵犯的“紅牛”系列商標為國際品牌,知名度高,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為馳名商標,所受的保護權更大。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打擊該侵權行為,展現了該局保護知識產權,努力營造優質營商環境的積極形象。對涉案當事人處以10萬元的罰款,體現了該局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威懾侵權行為的堅定決心和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