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檢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海東市桃芬酩餾酒廠生產銷售的蕎麥酩餾酒,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生產日期為2021-06-16,經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檢驗,甲醇不符合GB2757-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標準規定,甲醇檢出值為1.69 g/L(標準規定≤0.6 g/L)。
(二)貴南縣尚品華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保定京通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高粱酒濃香風味,規格型號為2L/瓶,生產日期為2020-08-08,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規定,酒精度檢出值為38.2%vol,標準規定51%vol-53%vol。
(三)互助縣久周記黑鴨鹵味體驗店銷售的鹵雞爪(甜辣),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生產日期為2021-08-12,經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檢驗,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規定,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320 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四)河南縣華聯超市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青海如祥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青海純正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8L/瓶,生產日期為2021-07-07,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溶劑殘留量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要求規定,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42.7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五)西海鎮西海綜合平價超市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青海庚續軍糧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胡都香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5升/瓶,生產日期為2021-05-25,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六)貴南縣尚品華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青海生態源物流服務有限公司生產的小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L/瓶,生產日期為2020-04-06,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七)西海鎮西海綜合平價超市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日月山陳醋,規格型號為300ml/袋,生產日期為2021-06-11,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規定。
(八)循化縣駱駝泉醋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釀造食醋(香醋),規格型號為2.5L/瓶,生產日期為2021-08-19,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九)河南縣源康一站式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會寧金之源科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特制小米香醋,規格型號為1.0L/瓶,生產日期為2020-06-06,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對抽檢發現的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