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要求國外食品生產企業在出口到中國之前必須在GACC進行注冊,并將產品分為兩組:
1)推薦注冊:必須通過出口國當局(CA)注冊的18類商品:肉與肉制品、腸衣、水產品、乳品、燕窩與燕窩制品、蜂產品、蛋與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餡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干豆、調味料、堅果與籽類、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根據以上不同的食品類型泰國主管部門包括:農業局、漁業局、畜牧發展司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自行注冊:除這18類以外的其他食品,自2021年11月1日,生產企業需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第248號令第9條直接向海關總署注冊。
泰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特殊膳食食品和保健食品主管部門(CA)。
自2021年11月1日起,從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向中國出口歷史,或最后一次出口在2017年1月1日前,或無向中國出口歷史的生產商。可以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此類產品的注冊。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第 248 條第 8 條填寫表格連同相關證據,通過電子郵件將其發送至食品局標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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