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4月6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5期食品抽檢信息,抽檢的糧食加工品、肉制品、冷凍飲品、乳制品、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食用農產品等10類食品1775批次樣品中,有35批次檢出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獸藥污染、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
8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8批次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有4批次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東莞市虎門新佳欣日用品店銷售的標稱豐都縣麻辣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油鳳爪麻辣味(輻照食品)、佛山市禪城區順業通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湖南大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蹄·筋(燒烤味)、廣州市萬福達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渝金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鳳爪(輻照食品)、深圳市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平湖鳳凰大道店銷售的標稱蘇州詩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酥肉粉松。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發酵肉制品類除外)中菌落總數標準值為n=5,c=2,m=104,M=105CFU/g。菌落總數超標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產加工過程受微生物污染,生產加工過程中工藝把關不嚴,人員、設備和環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產品殺菌不徹底或在儲運過程中未能持續保持儲運條件等原因造成。
還有,2批次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深圳市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平湖鳳凰大道店銷售的標稱蘇州詩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海苔肉粉松、東莞市虎門新天地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豆緣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3月19日生產的奶白兔(雪糕)。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冷凍飲品和制作料》規定,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中大腸菌群應符合n=5,c=2,m=10,M=100CFU/mL的要求。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另外,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多項指標不合格,分別為:東莞市虎門新天地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豆緣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19日生產的奶白兔(雪糕)檢出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沃爾瑪(廣東)百貨有限公司肇慶端州四路分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濃華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原味南瓜子仁檢出大腸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7批次食品檢出獸藥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7批次檢出獸藥污染問題。其中,有6批次檢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惠州市惠城區焱杰食品批發行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黃圃鎮大利臘味加工場生產的風味臘腸;江門市蓬江區沙仔尾強仔記臘腸經營部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黃圃鎮泰景肉類加工廠生產的廣式臘腸(御品切肉);東莞市大嶺山遠順臘味店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黃圃鎮正大肉類制品廠生產的風味臘腸;普寧市流沙城北魚肉菜市場-李洪彬銷售的黑腳雞、麻雞和烏雞。
氯霉素是酰胺醇類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氯霉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還有,昆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銷售的大閘蟹(130-155g/公)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曾廣泛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來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呋喃西林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6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中,5批次檢出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清遠市清城區新城滿家歡百貨商場萬福國際廣場店銷售的梭子蟹;惠東縣華僑城農副產品市場羅世友菜檔銷售的小米椒(辣椒);廣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汕頭市金平分公司銷售的梭子蟹;汕頭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龍湖區長平東路分公司銷售的活鮮面包蟹;汕尾市海珍迎喜皇宮餐飲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蟹。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限量值為0.05mg/kg;鎘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mg/kg。鎘(以Cd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還有,天虹數科商業股份有限公司公明天虹商場銷售的標稱晉江市安海裕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惠紫菜檢出鉛(以Pb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規定。
10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10批次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其中,有6批次為蔬菜制品,分別為:佛山市高明區陶記新食品批發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江門市蓬江區錦興龍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和味菜(鹽漬菜)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佛山市高明區陶記新食品批發商行銷售的標稱惠東縣平山健豪農副產品加工場生產的晾曬蘿卜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天河區珠吉穗旺副食批發部銷售的標稱廣州市花都區國輝醬菜食品廠生產的五把刀蘿卜條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明珠膳食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莞市仙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干拌丁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白云區松洲杰眾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揭陽大南海石化工業區溪西鎮利榮珠食品廠生產的蔬菜制品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韶關市湞江區浩浩商店銷售的甜一芯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腌漬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鈉鹽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另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表A.1中列出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還有,江門市蓬江區創興臘味店銷售的標稱中山市展鴻肉類制品廠生產的風味臘腸(東莞臘腸)檢出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惠州市惠城區世強鮮面店制售的扁細面、圓細面和拉面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其中,3批次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汕頭市龍湖區楚鈿食雜店銷售的標稱廣東青豪園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芥末味花生;廣州市番禺區大龍得興廣隆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上饒市勁味食品廠生產的咸味花生米;肇慶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益華國際廣場店銷售的標稱湖北永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香花生。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規定,除熟制葵花籽外,熟制其他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過氧化值應不超過0.5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油脂儲存不當導致脂肪氧化、生產用油變質,或者樣品漏氣、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酸敗變質。
還有1批次為:惠州市惠城區李大海海味副食批發行銷售的白凡仔魚干(鹽漬魚)檢出組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組胺是一種低分子雜環族有機化合物,廣泛存在于人體組織的自身活性物質,可引起炎癥和過敏性疾病,對人體健康的危害較大。當魚體不新鮮或腐敗時,細菌分解魚體中的組氨酸為組胺,使組胺含量升高,攝入后可引起過敏型食物中毒。《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制品》中規定,腌漬魚(高組胺魚類)中組胺應≤40mg/100g,腌漬魚(不含高組胺魚類)中組胺應≤20mg/100g。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