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1類食品33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337批次、不合格2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寧波市富芝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舟山市嘉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膏蟹糊,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其他污染物
平陽縣筧一火鍋店使用的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九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溫州、舟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寧波、溫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30719
3.食品抽檢合格—20230719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