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轉移支付任務中,檢出6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西寧市城中區魚樂水產店銷售的鱸魚,其中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西寧市湟源縣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梭邊魚,其中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果洛州瑪沁縣向陽水果蔬菜店銷售的、標稱西寧市湟源灃盈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湟源陳醋,其中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海北州祁連縣八寶小巷口麻辣屋銷售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五)海北州門源縣東川金麥香蛋糕店銷售的桃酥餅(自制糕點),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六)海南州共和縣百佳市場萬家福糧油蔬菜經銷部銷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拜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對抽檢發現的6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
廣大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