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近日,“叫花雞里沒有雞”事件的處罰結果來了!5月13日,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事商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業整頓15日,沒收違法所得60元,并罰款60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自2023年4月7日在杭州市上城區河坊街158號開設店鋪,從事熱食類食品(簡單加熱)等經營活動,銷售叫花雞、臭豆腐、烤肉串等商品。當事人從德清某食品有限公司購入預包裝食品叫花雞,單價13元/只,在攤位內銷售,并將供貨商免費提供的叫花雞模型擺放在柜臺作為商品信息展示。2024年5月1日,當事人將2個叫花雞模型冒充叫花雞食品銷售給顧客,單價30元/只,費用共計60元。所以當事人銷售以假充真的商品貨值為60元,違法所得60元。
當事人將叫花雞模型作為叫花雞食品銷售給消費者,構成銷售以假充真商品的違法行為。作為重點商業街區的經營者,其行為導致重大輿情反響,被新聞媒體曝光,損害了區域的旅游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決定從重處罰。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1、責令停業整頓15日;2、沒收違法所得60元;3、罰款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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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有消費者反映在杭州河坊街商鋪購買了3只叫花雞,共計90元,其中2只帶回家打開后只有土、沒有雞。對此,涉事店鋪店員給出的解釋是,假期招了“臨時工”,當天客流較大,估計當時顧客比較著急,將樣品遞給了店員,店員不熟悉商品就給打包了。
5月5日,杭州上城區市場監管局通報稱:已至河坊街涉事商戶開展現場檢查、制作筆錄,進行立案取證調查,并已同步受理消費投訴,聯系消費者進行調處。目前,案件正按照法定程序開展調查辦理中,后續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5月6日下午,從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涉事商戶已停業整頓,店鋪經營者賠償消費者1000元。
此外,涉事商戶經營者呂先生面對鏡頭,誠懇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賠償消費者損失。
(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