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持續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保健食品、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飲料24大類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共677批次樣品,其中檢出20批次不合格樣品,主要是質量指標不達標、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有機污染物與微生物污染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
現將抽檢不合格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錫林浩特市張駿峰腌菜專營店銷售的呼和浩特市新榮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總糖分與還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
(一)赤峰市新維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赤峰市君利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蔗糖純綠豆糕中的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內蒙古呂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豆淀粉(分裝)中的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赤峰市內蒙古百柳超市連鎖有限公司銷售的赤峰市松山區祥達食品廠生產的大葉芥菜(腌制)(500克/袋與1千克/袋共2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赤峰市松山區富強和達超市便利店銷售的赤峰市松山區祥達食品廠生產的大葉芥菜(腌制)(細)與大葉芥菜(腌制),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錫林浩特市麥仕琪蛋糕二中交易市場店銷售的紅棗蛋糕與老式蛋糕,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赤峰市松山區杜春芳豆制品經銷處銷售的赤峰市紅山區賽林食品廠生產的東北水晶大拉皮(即食拉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赤峰市松山區水榭澤優蔬菜水果超市銷售的赤峰市席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席記瓜子,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七)錫林浩特市由傳榮菌產品經銷部銷售的赤峰市寧城縣漣春醬菜廠生產的泡白菜與泡胡蘿卜中的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赤峰市酸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酸丫酸菜中的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有機污染物問題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豐富海鮮啤酒屋使用的餐盤(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審評查驗中心。
(二)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楊光樂園燒烤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與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審評查驗中心。
(三)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滿滿餐廳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審評查驗中心。
(四)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糖豆海鮮燒烤店使用的盤子(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審評查驗中心。
四、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琪布爾特產店銷售的呼倫貝爾哈達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咸味蒙古奶茶粉(固體飲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審評查驗中心。
(二)赤峰市紅山區三磊面食店銷售的赤峰市松山區樂康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小米味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