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11月2日期間,第十五屆中國國際酒業博覽會在瀘州召開。在10月30日舉行的2020國際酒業高質量發展大會暨中國酒業“十四五”發展指導意見發布會上,中國酒業協會理事長宋書玉發布了《中國酒業“十四五”發展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不僅對中國酒業“十三五”發展情況進行了披露總結,還對中國酒業“十四五”的發展目標進行了明確。
“十三五”末:8590億、1716億
《意見》指出,“十三五”期間,中國酒業經過深度調整,進入恢復性增長階段。中國酒業經濟發展步伐穩健、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市場活力有序釋放、科創動能有效轉化、產品品質穩步提升,酒業經濟發展的質量和韌性顯著增強,酒類營銷創新發展,在全力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美酒需求的同時,取得了可喜成績,奠定了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長遠基礎。
據宋書玉理事長透露,預計在“十三五”末的2020年,酒業完成經濟指標完成釀酒總產量5810萬千升,同比“十二五”末下降19.0%;完成產品銷售收入8590億元,同比下降6.7%;實現利潤1716億元,同比增長68.1%。在這其中,完成白酒產量750萬千升,同比“十二五”末下降43.0%;完成白酒產品銷售收入5900億元,增長6.0%;實現利潤1460億元,增長100.1%。
《意見》表明,“十三五”期間是中國酒業經濟步入穩健發展期的關鍵五年,發展質量和韌性顯著增強,呈現十大特點與特征:第一,經濟效益穩健增長;第二,產業結構日趨合理;第三,產區建設效果顯著;第四,消費升級,品質升級;第五,市場變革,營銷創新;第六,品牌升級服務升級;第七,科技創新,釋放動能;第八,文化傳承,有聲有色;第九,社會責任,體現擔當;第十,人才培育,多措并舉。
“十四五”末:12130億、2600億
在發布會上,宋書玉對中國酒業“十四五”的經濟發展目標進行了介紹。預計在“十四五”末的2025年,中國酒類產業將實現釀酒總產量7010萬千升,同比“十三五”末增長20.7%,年均遞增3.8%;實現銷售收入達到12130億元,同比“十三五”末增長41.2%,年均遞增7.1%;實現利潤2600億元,同比“十三五”末增長51.5%,年均遞增8.7%。
在這其中,大家關注的白酒行業產量將穩定控制在800萬千升,比“十三五”末增長6.7%,年均遞增1.3%;銷售收入將達到8000億元,比“十三五”末增長35.6%,年均遞增6.3%;實現利潤2000億元,比“十三五”末增長37.0%,年均遞增6.5%。
同時,宋書玉指出在“十四五”期間行業也將面臨眾多機遇與挑戰,為此,《意見》中總結了八個方面:
其一,如何適應持續消費升級趨勢;
其二,全面實施市場化機制的變量因素;
其三,如何轉型升級,如何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其四,酒業國際化發展任重道遠;
其五,新冠疫情對酒業影響的不確定性;
其六,消費需求變化,激發的優質,個性化,特色化產品創新需求;
其七,營銷創新體系構建帶來的市場變化,服務體系的變化如何應對;
其八,文化體系創新能力仍有不足。
“十四五”產業目標、保障措施與政策建議
同時,宋書玉還對《意見》中針對酒業“十四五”期間產業目標、保障措施與政策建議等具體指導進行了詳細說明。
產業目標:
其一,科技創新目標:系統規劃產業科技創新戰略,制定產業技術創新導向等。
其二,產業機構目標:打造世界級產業集群,培育世界級酒類品牌。
其三,市場建設目標:實施“酒類大商1510培育計劃”,培育千億級酒類大商至少一家,百億級5家,50億級大商10家。
其四,質量安全目標:系統構建產業質量標準化體系,做好標準體系的頂層設計,促進標準頂層設計更趨科學合理,進而確保酒類質量安全等。
其五,文化普及目標:將中國白酒傳統釀造遺址和釀造活文物(連續使用的窖池)申請世界文化遺產,釀酒技藝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
其六,人才建設目標:成立專業教育培訓機構,強化釀造工職業序列,釀酒師、品酒師職業序列教育。
其七,知識產權目標:整合酒業與知識產權領域各方優質資源,協調指導酒業知識產權發展基礎,建立酒企共商共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交流平臺,拓寬知識產權事業深入合作的橋梁紐帶等。
在保障措施與政策建議方面,《意見》主要對產業政策、經濟政策進行了說明。
產業政策建議:
其一,將中國白酒傳統釀造遺址、釀造活文物,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將白酒、露酒釀酒技藝列入國家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進程等。
其二,推廣白酒文化和鼓勵白酒出口,呼吁“十四五”期間在白酒出口和文化推廣方面得到政府部門的支持等。
其三,加大政策扶持酒類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
其四,加強國產啤酒大麥產業發展。
其五,推動生物燃料乙醇健康可持續發展。
其六,加強工坊啤酒食品安全監管。
其七,完善《勞動法》及《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
其八,施行制假、售假黑名單制,加大酒類假冒犯罪成本等。
經濟政策建議:
其一,建議取消白酒“從量定額消費稅”。
其二,建議取消白酒原酒重復計征消費稅。
其三,建議取消白酒貯存消耗消費稅。
其四,建議取消國產葡萄酒消費稅,推進葡萄酒種釀融合。
其五,加大葡萄酒行業金融信貸扶持力度,建立完善的農貸風險轉移和補償機制,加大國產龍頭葡萄酒企業的貸款支持,有效推進我國葡萄酒產業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