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定遠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其在網上購買的兩箱飛天茅臺白酒可能為假酒。定遠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后立即前往,執法人員現場從快遞外包箱中取出其中一箱六瓶裝飛天茅臺酒,該酒包裝盒疑為二次回收,外包裝上標注的產品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經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員對該批飛天茅臺酒現場鑒定后,得出結論:送辨樣品與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廠產品外包裝特征不符,非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屬假冒注冊商標產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當事人行為已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此案現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