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民眾物質文化生活需求的多樣化,消費領域涵蓋日常的吃喝住行和培訓教育娛樂等各種類型。與此同時,消費者在享受消費帶來的便利和滿足時也會遭遇一系列問題和陷阱。所以進行理性消費,增強法律意識,謹慎留存證據,依法維護權益是快樂安心消費的一大重要課題。
案情簡介
李先生在某電商平臺購買某進口糖30袋,支付價款2250元。2017年3月10日,糖果從店鋪所在地廣州市番禹區發貨,李先生于2017年3月13日簽收貨物。后李先生發現涉案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沒有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材料、添加了蜂膠這一不能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原料,故李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店鋪退貨退款并支付十倍賠償。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案涉店鋪雖然標注為“全球購認證商家”,但其銷售給李先生的訴爭食品系“國內現貨”,李先生與店鋪之間系買賣合同關系,店鋪作為經營者,銷售案涉食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涉案產品作為普通食品,添加了蜂膠,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故法院判決店鋪承擔退貨退款并支付十倍賠償金的責任。
法官釋法
本案屬于代購中貨物為 “國內現貨”的情況。代購者從國外購買商品后將商品在其網站上公開上架銷售,此時代購者已經取得了現貨商品的所有權,其銷售給購買人的行為實際上是轉賣行為,其與購買人之間形成直接的買賣合同關系,故經營者在此種情形下銷售的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代購過程中,雙方一般借助互聯網進行溝通,對于此類聊天記錄,消費者應當妥善保管,必要時進行公證。對于商家宣傳的產品品牌、質量等關鍵性要素應當仔細核查,切勿盲目相信而上當受騙。對于代購的產品,消費者往往只能提交購物發票的復印件,這些發票屬于非原始票據,很可能會導致消費者處于不利的地位,所以消費者在代購過程中應當詳細了解代購商家具體的購買過程等詳細信息,對于購買憑證等票據應當積極主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