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市局有關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市局制定了《2021年汕頭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問題請與市局食品生產科聯系。
聯系人:金偉賓、黃敏 聯系電話:0754-88463391,
郵箱:stzjjspk @163.com
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 年 3 月 29 日
2021 年汕頭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及市場監管總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市局制定 2021 年汕頭市省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風險分級管理為基礎、企業自查為前提,日常檢查為主體,專項檢查、監督抽檢為重點,制定科學高效的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落實市、縣級兩級食品生產加工單位(含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工作。完善問題整改督導機制,對高風險行業組織開展告誡提醒,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檢查對象
全市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取得登記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下簡稱食品小作坊)。
三、檢查方式
各區(縣)局、市局各分局要合理結合日常監管、專項工作、有因核查,組織對轄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實施監督檢查。按照本地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的統一部署,結合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對食品生產企業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情況開展檢查與指導,重點對使用進口冷鏈食品作為生產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隱患排查。
四、檢查安排
市、區(縣)兩級食品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原則上應覆蓋所有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與食品小作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應覆蓋 5 類發證產品。同時將往年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生產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一)市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
市局按照“雙隨機 一公開”的方式,對重點產品的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肉制品、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等較高風險、社會關注度高的生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
1.以風險管控為重點,采用雙隨機方式對特殊膳食食品、濕粉類食品、蛋白固體飲料、食品添加劑、水產制品、肉制品、食鹽、糕點等不少于 48 家重點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監督檢查;采用雙隨機方式對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密胺餐具、食品用洗滌劑、手洗餐具用洗滌劑等不少于 10 家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實施監督檢查。對 7 家乳制品生產企業實施體系檢查。結合省局部署,組織對乳制品、肉制品、蜂蜜、糕點、水產制品、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密胺餐具等重點生產企業的專項監督檢查。
2.全年采用雙隨機方式抽查新獲證(獲證 1 個月以上,非延續和變更)企業不少于當年新獲證企業總數的 15%。
3.市局負責組織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企業全覆蓋例行檢查,對不合格企業依法及時向省局提出撤銷生產許可證建議。
(二)區(縣)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
各區(縣)局、市局各分局應按照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管理的要求設定檢查頻次,以及市局對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檢查的工作要求,制訂本轄區的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及時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計劃;同時結合省局、市局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1.各區(縣)局、市局各分局實施日常監督檢查應覆蓋所有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與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 100%,企業自查報告制度率 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及抽查考核率 100%,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率 100%,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后處置率 100%。
2.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實施日常監督檢查應覆蓋 5 類發證產品,區縣級轄區內獲證企業少于 5 家的,要組織全覆蓋檢查;獲證企業數 5 家以上的,應根據監管實際適當增加檢查數量;并將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等生產企業及往年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生產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3.加強節前和節日期間食品監督檢查。以應節食品為主,尤其是以往監督抽檢不合格或有不良記錄的食品生產企業,強化重大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檢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縣)局、市局各分局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監督檢查計劃實施監督檢查,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按時匯總監督檢查信息,分析監督檢查結果,查找突出問題,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評估。
(二)加強問題整改
各區(縣)局、市局各分局要完善問題企業整改督導機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開展監督檢查,從嚴規范,注重實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持續跟進企業整改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后處置率要達到 100%。對檢查中發現或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責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涉嫌犯罪的企業,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加強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