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總局、省局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部署,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2021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專班,針對轄區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集中優勢兵力,精準重拳出擊,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八個專項 重點打擊!
01銷售藥殘超標的畜產品、水產品及未經檢驗檢疫或檢出“瘦肉精”的肉類。
02宣稱減肥和降糖降壓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藥品。
03生產銷售“偷工減料”劣質鋼筋、線纜。
04生產銷售劣質兒童玩具。
05中介機構“亂收費”。
06翻新“黑氣瓶”。
07農村市場“山寨”酒水飲料、節令食品。
08“神醫”“神藥”等虛假廣告。
現公布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查辦的3起典型案例
一、雨花臺區夏之光食品經營部進行虛假商業宣傳案
2020年12月28日,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位于金域華府小區門面房的一家食品店近期開始銷售靈芝孢子油、雪蓮復合肽之類的產品,宣稱產品有抗癌、治療糖尿病等的功效。
經查,雨花臺區夏之光食品經營部通過組織老年人開展講座的形式,對雪蓮復合肽、靈芝孢子油兩款食品進行疾病治療功能的虛假宣傳,并高價銷售這些商品,且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國旗、黨徽、國家機關的名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和形象、軍人形象等。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九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等多項規定,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等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
二、江寧區薛小芳食品經營部銷售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冷凍豬肚案
2021年3月23日,江寧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江寧區薛小芳食品經營部打包區現場檢查,發現該場所北側門口處存放50件外包裝盒未標有中文標識的冷凍食品,當事人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材料。
經查,當事人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冷凍肉類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江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沒收違法經營的50件冷凍豬肚食品,罰款100000元。
三、浦口區川湯尋鮮餐飲店銷售的羊肉檢出克倫特羅案、浦口區宋慶蘭農產品經營部銷售的羊肉檢出克倫特羅案
2021年3月18日,浦口區市場監管局接到關于浦口區川湯尋鮮餐飲店銷售的羊肉抽檢克倫特羅項目(俗稱“瘦肉精”)不合格檢測報告。
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羊肉為該餐飲店從浦口區凡星農貿市場宋慶蘭農產品經營部(實際經營人為王加虎)處購入,一共購入4.585千克。經進一步調查,該批羊肉是王加虎從建鄴區名羊四海食品店周海強處購入,周海強向其提供了分銷合格證明及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其中,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標明,周海強所售羊肉生產單位為定州蒙羊肉業有限公司。
目前,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已對涉案的川湯尋鮮餐飲店、宋慶蘭農產品經營部進行立案并移送浦口區公安局食藥環大隊,同時將相關案情通報至上游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如發現以上相關違法行為
歡迎舉報!
舉報方法
可撥打12315熱線進行舉報,也可直接到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舉報。
反映和提供線索材料務必全面詳實,署名和聯系方式盡量真實有效,以便反饋處理情況。
對屬于重大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結案后,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獎勵。
同時請您放心,對提供違法線索的公民信息,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