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570批次,涉及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蜂產品及食用農產品等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65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秦淮區蜀熙彩宏緣豆制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宣城市宣州區水陽鎮曹家喜醬制品廠生產的茶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二、浦口區宇然炒貨店銷售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浦口區佰嘉生活超市店銷售的小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檢科(上海)測試技術有限公司。
四、南京市浦口區常青百貨超市店銷售的標稱溫縣小四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重慶小面(熱風干燥方便面),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南京市鼓樓區楊東梅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詳細信息見附件。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對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業,我局已函告當地監管部門。
特此通告。
(2021年第39期)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