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對11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1〕1452號),涉及我區2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隆德縣悅來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頭壇香醋
?。ㄒ唬┏闄z基本情況。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對隆德縣悅來商貿有限公司2021年5月15日生產的頭壇香醋(規格型號為400ml/袋)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ǘ┈F場調查情況。經查,當事人2021年5月15日生產的頭壇香醋(規格型號為400ml/袋)共10件(300袋),全部以20元/件的價格銷往到固原地區,總價款合計為200元。2021年9月份開始,當事人已不再生產規格為400ml/袋的頭壇香醋。
(三)核查處置情況。2021年9月3日,隆德縣市場監管局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隆市監改字〔2021〕32號),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該批次頭壇香醋(400ml/袋),并立即召回不合格產品,對問題原因進行排查并采取整改措施。當事人立即和經銷商聯系,并下發召回通知書對剩余產品進行召回,召回商品3件(90袋),交于隆德縣市場監管局。經當事人分析排查,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環節使用的原材料、人員、設備、環境都未進行深度消毒殺菌,二是包裝環節包裝材料沒有提前進行消毒,只是簡單地清洗。企業采取的整改措施:對生產車間,設備、進出車間的工作人員及包裝材料進行嚴格消毒,保證各個環節落實到位。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待核查處置完畢后再將處置情況予以通告。
二、寧夏萬家源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頭壇香醋
(一)抽樣基本情況。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對寧夏萬家源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頭壇香醋(標識生產者名稱:隆德縣悅來商貿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規格型號為400ml/袋)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二)現場調查情況。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州區分局執法人員2021年8月31日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檢查,該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從原州區紅云商行購進頭壇食醋共計36袋,已銷售15袋,抽樣12袋,庫存9袋,索證索票齊全。執法人員依法對庫存的9袋頭壇香醋予以扣押。
(三)核查處置情況。原州區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責令該公司暫停經營、召回不合格產品。企業立即停止經營不合格食品,并主動聯系消費者召回未食用的不合格食品。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待核查處置完畢后再將處置情況予以通告。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