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對呼和浩特市乳清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切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和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違法行為的處罰決定情況。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土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對呼和浩特市乳清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切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等違法行為,分別處以59萬元、8萬元、8萬元的罰款。
2021年12月19日,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在對位于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巴彥鎮郜獨立村呼和浩特市乳清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食品生產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時,在該公司外包裝車間內發現“出塞曲”牌牛奶條,共計254箱,產品生產日期提前標注為2022年1月1日,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現場對上述批次產品進行查封扣押,并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由于靠近年末,無客戶訂貨,閑置在崗40多名員工,考慮到年后生產任務將加大,心存僥幸,于2021年12月19日當天生產出標注生產日期為2022-01-01的產品,該批產品未銷售。2021年度,上述規格產品曾銷售給經銷商呼和浩特市甌泰商貿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昱宏商貿有限公司,該批標注生產日期為2022-01-01的產品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35012.25元,無違法所得。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于近日向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給予沒收違法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貨值金額3.5萬元的“出塞曲”牌原味牛奶條、酸奶味牛奶條、乳小貝產品(含乳固態成型制品);罰款人民幣595208.25元;將該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實施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當事人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未行使陳述、申辯權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1年 12月19日,新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內蒙古切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食品生產領域風險隱患排查中發現該企業生產的3件(每件50袋,共計150袋)蘇淖爾奶酥皮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行為,當日,該企業處于停產狀態,生產日期標注為2022年1月1日,保質期為12個月。執法人員現場對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產品進行查封扣押并予以立案調查。經過新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調查取證,該企業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奶酥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屬于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品的行為,決定沒收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奶酥皮三箱,罰款80000元。
2021年12月22日,土左旗市場監管局在對土左旗轄區的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公司進行食品生產領域風險隱患排查中發現,該公司生產的乳酸菌奶酥片,標注生產日期為2022年01月02日,實際生產日期為2021年12月22日,存在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執法人員現場對發現的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乳酸菌奶酥片共63件,采取了扣押強制措施,并立案調查。
經調查取證證實,“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生產的“乳酸菌奶酥片”(酸奶味)標示生產日期為2022年1月2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屬于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決定對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作出沒收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乳酸菌奶酥片”(酸奶味)63件、罰款80000元的處罰。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人額爾德木圖指出,以上三家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屬于生產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以上三起案件,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25日向社會和媒體公布立案調查。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新城區市場監管局、土左旗市場監管局經過立案調查取證,現向社會公開曝光處罰決定。額爾德木圖提到,內蒙古切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12月15日當天共生產了14箱(每箱50袋),其中3箱標注虛假生產日期,3箱價值才900多元,決定罰款80000元,這種違法生產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種違法行為值得我們生產企業深思。“
今后,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本著公開、公正的原則,對查處及曝光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及時將查處的案件,特別是食品案件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優化首府營商環境,保障首府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