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冷凍飲品、速凍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8類食品1446批次樣品,檢出其中調味品、肉制品、飲料、冷凍飲品、水果制品、糕點、蜂產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大類食品41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有機污染物、其他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等。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喀什內心光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喀什穆明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內心光食用植物調和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焉耆縣華和超市銷售的、標稱和碩縣鴻灃醬油醋釀造廠生產的香醋(釀造食醋),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柯坪縣億家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紹興至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快鹿花椒米醋(釀造食醋),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疏勒縣民意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莎車縣胡夏利克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駱駝刺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莎車縣昆侖雪純凈水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托里縣百思特超市銷售的、標稱臨邑雙休日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川味雞腿,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博樂市阿布力提甫冰激凌加工廠生產的冰激凌,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和田縣罕艾日克鄉阿爾曼產品專賣店銷售的、標稱和田前輩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嗜滲酵母計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經營地址為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明園西路72號的沙依巴克區明園西路牛華八婆火鍋串串店經營使用的小料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庫爾勒檀宏偉包子店經營使用的湯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拜城縣小閆糧油商行銷售的、標稱烏魯木齊世紀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疆中驕子小榨菜籽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喀什市樂鮮便利店銷售的、標稱喀什市翔偉食品廠生產的愛偉絲果仁黑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阿克蘇市麥香苑烘焙房自制銷售的棗糕(糕點),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喀什地區岳普湖縣泰岳工業園區泰岳大道6號的新疆龍盛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新疆大列巴,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經營地址為新疆喀什地區喀什市解放北路(艾提尕爾大巴扎)四區B段-1層1號的新疆凱納特實業有限公司喀什彩貝樂超市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阿克蘇市石誠干果店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喀什市成功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和田地區墨玉縣扎瓦鎮夏合勒克村4組的新疆賽爾合禮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奶皮子馕(糕點),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阿克蘇市域品干果批發部銷售的枸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阿克蘇市沾水米線店銷售的油條(自制),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經營地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友好北路518號的新疆友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商場銷售的、標稱烏魯木齊康美恒源商貿有限公司委托烏魯木齊市原滋原味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朗笛花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魯木齊市原滋原味商貿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有機污染物問題
(一)標稱和田艾吉嗒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棉籽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地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伊州區青年北路太陽綠城底商3號門面的伊州區青年北路玖品大管家小吃店經營使用的小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經營地址為新疆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成都路22-28號的獨山子區權記臘汁肉夾饃館成都路分店經營使用的小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昌吉市華昶宜家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伊寧縣英塔木鎮麥孜力克榨油廠生產的葵花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伊寧市筷町蝦莊餐廳經營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喀什市火鳳祥火鍋店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伊寧市天山街市場韓桂英蔬菜店銷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昭蘇縣郝哥蔬菜水果店銷售的姜,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喀什西域胡楊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特克斯縣遠東煙酒商行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經營地址為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阿勒泰路1769號4區4-002號的新市區阿勒泰路滿堂蔬菜店銷售的油麥菜,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經營地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伊州區豐盛市場內的伊州區豐盛市場振成蔬菜水果批發店銷售的毛芹,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莎車縣堡壘蔬菜店銷售的辣椒,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博樂市老馬家果蔬批發店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和田市蘇慧蔬菜店銷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經營地址為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南湖北路東二巷113號的水磨溝區南湖北路黑葡萄水果店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其他污染物問題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和田地區民豐縣工業園區實訓基地5號廠房的新疆尼雅金泉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亞硝酸鹽(以NO??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新疆尼雅金泉純凈水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有機污染物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喀什市藍鮮灣自助餐廳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庫爾勒顧任記杭州小籠包子店經營使用的湯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質量指標不達標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阿克蘇市匯豐商行銷售的、標稱阿克蘇市創一純凈水廠生產的碧海高端飲用水,電導率和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伽師縣金春糧油銷售部銷售的、標稱喀什市四兄弟食醋廠生產的青稞食醋,不揮發酸(以乳酸計)和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促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