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4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8大類食品1665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1632批次,不合格33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閩侯縣荊溪郝運包子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0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詔安縣南詔沈妙清餐飲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5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詔安縣明香飲食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5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廈門市海滄區林東路口包子店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8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三明市三元區清陽(晉江)飯莊的油條(購進日期為2023年11月1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鯉城區欣怡糕點店的油條(加工日期為2023年10月27日),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泰寧縣新國中百匯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甜橄欖(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16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標稱古田縣運海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9月4日生產的蟶露(調味料),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古田中天購物廣場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福州市倉山區煲骨系餐廳的杯子(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20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欣合盛(莆田)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9月22日生產的板栗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清市佳源百貨有限公司。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標稱福安市蘭亭香茶業有限公司2023年3月28日生產的紅茶,滅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安市蘭亭香茶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晉江市梅嶺千里蛙餐飲店銷售的牛蛙(購進日期為2023年9月14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愛苗(福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9月27日),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愛苗(福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長汀縣新百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泥鰍(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30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廈門軒晉集團有限公司翔安分公司銷售的長豆(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18日),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莆田潤德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草鱺魚(活)(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9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邵武市麥凱匯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大白菜(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17日),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漳州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W)(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13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周寧縣李墩鎮李雪華百貨零售超市銷售的山藥(購進日期為2023年9月20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廈門古龍小廚餐飲有限公司蓮塘分公司銷售的生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9月26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廈門古龍小廚餐飲有限公司蓮塘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廈門軒晉集團有限公司翔安分公司銷售的土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18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廈門市湖里區猛勇蔬菜攤銷售的姜(購進日期為2023年10月25日),鉛(以Pb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漳州市寰宇央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紅椒(購進日期為2023年9月27日),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漳州市寰宇央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漳州市寰宇央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小米椒(購進日期為2023年9月27日),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漳州市寰宇央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標稱福建海得輝工貿有限公司2023年5月15日生產的鹽漬海帶苗,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鷺美佳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福建海得輝工貿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其他問題
(一)廈門市翔安區湘烹烹餐飲店的白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1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漳浦縣婷婷小吃店的大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2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福州市倉山區喜福來嘟嘟小吃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27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晉江市梅嶺銅爐蛙鍋餐飲店的小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2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晉江市梅嶺銅爐蛙鍋餐飲店的杯子(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2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福州市倉山區喜福來嘟嘟小吃店的方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27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光澤縣樹華小吃店的中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莆田市涵江區聞得到小吃店的菜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11月5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