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5類食品71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700批次、不合格11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麗水冠二副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杭州思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杭州泰龍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甘草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泰龍茶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嘉興旭洲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購進的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三、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浙江浙海華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寧波鄞州甬江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杭州御峰茶葉有限公司生產的胎菊,毒死蜱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杭州御峰茶葉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江山市輝鮮生貿易商行銷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麗水菜籃子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凈雞蛋,多西環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四)麗水市德潤農產品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鮮雞蛋,地美硝唑(二甲硝咪唑)、多西環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五)玉環市奕昊餐飲有限公司購進的牛碎肉,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六)溫州中農生鮮供應鏈有限公司銷售的紅殼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七)義烏市蓋竹水產品商行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質量指標不達標
舟山市定海區沙惠超市銷售的標稱德清縣九里香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楊梅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溫州、嘉興、湖州、金華、衢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