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震懾違法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現發布1起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典型案例。
案情介紹:紅古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紅古白土路某牛肉面館進行餐飲服務日常檢查時,現場對炒面盤、炒面碗、牛肉面碗和小菜碟進行餐飲具表面潔凈度快速檢測,檢測結果為炒面盤、炒面碗和牛肉面碗的餐飲具潔凈度值超標,執法人員現場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店立即改正。
整改完成后,紅古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店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委托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對該店使用的牛肉面碗、小菜碟2樣復用餐飲具進行檢驗,2個樣的檢驗結果均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處罰結果:紅古區市場監管局對該牛肉面館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使用的餐具、飲具和盛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對該牛肉面館做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此案中,紅古區市場監管局很好地發揮了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在日常監管中的作用,運用了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的結果,提高了監管效率。此案的查處,對基層市場監管部門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結果的運用具有較好的借鑒意義。也對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維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
供稿:產品質量科 赫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