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新加坡食品局 (SFA) 發布公告擬制訂《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FSSB)。FSSB 將整合新加坡現有八項法案中的食品相關立法,并引入新的監管措施來加強食品安全和保障制度,以期更好保護消費者并維護新加坡的食品供應彈性。FSSB 將對六大主題(特定食品和上市前批準,提供非包裝飲用水,增強糧食供應的彈性 ,某些農業食品生產投料(動物飼料和農藥),進口、出口和轉運,食品企業)逐步啟動一系列公眾咨詢。目前新加坡食品局已就“特定食品和上市前審批”的法規草案發布了第一次公眾咨詢,草案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相關術語和定義
1
特定食品
指未獲得上市前許可的新食品或含有該新食品成分的食品;未獲得上市前許可的轉基因食品或含有該轉基因成分的食品;任何形式的昆蟲或含有昆蟲成分的食品;
2
轉基因食品
指通過使用體外核酸技術或細胞融合技術進行轉變,使得產生的生物體包含不可能具有遺傳基因物質的組合,此組合不可能自然發生或通過傳統育種和選擇產生;
3
新奇食物
指無論是在新加坡境內還是境外,a)一種物質(可以由細胞組成、從細胞中分離或從細胞中產生,來源于動物、植物、微生物的培養物或組織培養物、真菌或藻類)之前至少20年未用于食品生產;b)通過由礦物材料組成、分離自礦物材料或由礦物材料制成的食物起源或含有工程納米材料或由工程納米材料組成的食品制造過程、制備或保存技術之前至少有20年未用于食品生產所生產的食品。
(2)進口或新加坡國內生產的特定食品必須獲得官方許可后才能上市銷售,否則將面臨法律制裁。同時規定了對特定食品的廣告限制及違法處罰細則。
(3)規定了上市前許可的申請、上市前許可的授予、上市前許可的有效性、取消上市前許可、上市前許可轉讓的限制、“銷售”和“供應”的定義等多環節的要求,其中特別關注到申請許可的企業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供官方驗證相關食品的安全性。
(4)新加坡主管當局將每2個月開展1次針對特定食品許可申請的集中評估。目前已公布的“特定食品和上市前許可”草案將作為新加坡《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的一部分,該草案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5月14日。
海關提醒
國內輸新食品出口企業高度關注新加坡《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的制訂進展和具體要求。為有效維護企業自身合法權益,國內相關食品企業可首先在有效期內針對即將陸續發布的六大主題法規草案的公眾咨詢進行對標自查,提出合理意見反饋,為應對《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正式實施做好充分準備。在《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正式發布后,國內相關食品企業應及時對標法案要求從采購、生產和銷售各個環節進行全流程把控,確保輸新食品質量完全符合《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的規定,以免影響輸新食品在新加坡市場的后續正常銷售。
意見反饋網址
https://www.reach.gov.sg/Participate/Public-Consultation/Singapore-Food-Agency/consultation-on-draft-provisions-in-the-food-safety-and-security-bill---defined-food-and-pre-market-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