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類食品37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72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質量指標不達標、其他污染物污染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被抽樣單位地址為新疆哈密地區伊吾縣前山鄉的前山鄉金牧陽光商行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塔城地區沙灣縣大泉鄉五道河子村1巷1號的新疆豁豁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檢測技術研究應用中心。
(二)被抽樣單位地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白堿灘區二聯路5-215號的白堿灘區福步商行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阿克蘇市阿依庫勒鎮薩依買里村1小隊(314國道1040公里路邊)的新疆香春樂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愛樂拜合特大蒜姜特色食醋,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
(三)哈密市友誼路俊國副食品經銷店銷售的、標稱哈密市經濟開發區金亮子植物油廠生產的純香葵花籽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檢測技術研究應用中心。
二、其他污染物污染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銀星街199號的新疆大潤海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新疆大潤海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烏魯木齊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一)伊寧市經濟合作區來伊順餐廳加工自制的架子肉,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新疆愛家超市集團有限公司米東分公司銷售的、新疆荊楚誠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豆粉,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和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