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我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豆制品,酒類,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蜂產品,餅干,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餐飲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凍飲品17類食品169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1675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抽檢信息詳見附件)。
一、總體情況
糧食加工品140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17批次,全部合格;酒類90批次,全部合格;糕點85批次,全部合格;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81批次,全部合格;速凍食品65批次,全部合格;調味品49批次,全部合格;蜂產品40批次,全部合格;餅干3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農產品40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395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5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3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飲料11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12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方便食品108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06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餐飲食品97批次,其中合格樣品94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60批次,其中合格樣品5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9批次,其中合格樣品3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冷凍飲品35批次,其中合格樣品34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1.北京天順意食品店經營的墨西哥少女玉米片(墨西哥辣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2.標稱滄州古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龍口市龍泰經貿有限公司生產,北京甄選樂民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龍口粉絲,經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發現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龍口市龍泰經貿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3.北京裴連福活魚店經營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4.標稱鞍山市千山區鑫海螺冷飲廠生產,北京子健昌盛食品商店經營的鉆石冰奶(牛奶口味冰棍),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5.北京亨同心閣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的尖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6.北京鄭繼鋒水產經銷部經營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7.標稱山東天芝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北京市昌平區南口建偉副食批發部經營的奇亞籽酸奶水果烘焙燕麥片、水果堅果烘焙燕麥脆,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8.北京解計偉蔬菜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9.北京市奧士凱商貿連鎖經營公司金寶街商店經營的小白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10.北京尚食紀餐飲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饅頭盤、餅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1.崔李震(北京大洋路農副產品市場有限公司菜區2區白菜道27號蔬菜攤)經營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12.北京走街串巷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過程用油(炸糍粑), 經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發現極性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北京走街串巷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13.北京順彩飛揚商貿中心經營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14.北京錦翔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清江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15.標稱北京普特萊斯水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北京健悅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16.北京良鄉義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海蜇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風險,我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