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檢出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西寧市城北區趙濤生鮮超市銷售的隴椒,購進日期為2021-07-12,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檢驗,氧樂果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氧樂果檢出值為0.059mg/kg(標準規定應≤0.02mg/kg)。
(二)西寧市城北區趙濤生鮮超市銷售的長茄,購進日期為2021-07-12,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檢驗,氧樂果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氧樂果檢出值為0.063mg/kg(標準規定應≤0.02mg/kg)。
(三)海東市樂都區嘉潤萬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西芹,購進日期為2021-07-14,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檢驗,甲拌磷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甲拌磷檢出值為0.042mg/kg(標準規定應≤0.01mg/kg)。
(四)海東市樂都區嘉潤萬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隴椒,購進日期為2021-07-14,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檢驗,氧樂果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氧樂果檢出值為0.067mg/kg(標準規定應≤0.02mg/kg)。
(五)大通大潤發發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海吉友湟源醋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湟源白醋,規格型號為300g/袋,生產日期為2021-01-08,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六)青海新華百貨商業有限公司大通店銷售的標稱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日月山陳醋,規格型號為300mL/袋,生產日期為2021-02-02,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七)海西中德食品百貨物流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海湟源馨源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湟源青稞香醋,規格型號為300mL/袋,生產日期為2020-11-01,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八)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四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海如祥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榨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8L/瓶,生產日期為2021-06-06;青海純正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8L/瓶,生產日期為2020-09-01,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九)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四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海湟中弘大農副產品購銷有限公司生產的高原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8L/瓶,生產日期為2020-05-03,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十)大通大潤發發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海生態園物流服務有限公司生產的大美門源小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8升/瓶,生產日期為2021-01-06, 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十一)大通大潤發發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海通達油脂加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8升/瓶,生產日期為2020-03-24, 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對抽檢發現的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