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確保食品標簽的合規性一直是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備受關注的重要環節,也是被投訴舉報的熱點之一,為促進大家對食品標簽合規性的交流,食品論壇壇友“zcslantian”策劃了【食品標簽來找茬】活動。
每期一款標簽,找出標簽中不合理之處。
解析
答案提示(僅做參考,由于水平所限,或有所遺漏):
1、“品質最佳”不符合廣告法的要求——《廣告法》第九條;
2、“開心豆”未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名稱,可以調整為“開心豆(堅果與籽類食品)”/“XX豌豆”;
3、錯別字“碗豆”,正確的為“豌豆”;
4、配料中“小蘇打”標識不規范,應標示在GB 2760中的通用名稱“碳酸氫鈉”;
5、未標示產品保質期信息,不符合GB 7718的4.1.7.1要求;
6、配料中添加了“氫化植物油”,營養成分表未標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7、并沒有“SC”標志,且食品的QS標志的要求已經于2018年10月1日取消。